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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鄂职院青字〔2024〕6号

    发布时间:2024-06-19 08:11:22来源: 阅读数:

    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

    各二级团组织:

    为加强我校共青团队伍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,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,根据团中央《2024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指引》和团省委、团市委关于做好2024年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相关精神,按照“坚持标准、控制规模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”的总要求,校团委将进一步严格入团标准、严格发展程序、严格调控发展数量,做好2024年上半年全校发展团员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  一、入团标准

    1.年龄在14周岁以上的我校全日制学生;

    2.遵守校纪校规,思想上进,认同团的章程;

    3.有明确的学习目标,学习态度端正,思政课考评优良;

    4.具有团队意识、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,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得低于20小时;

    5.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纪行为,团课学习达到8学时并考核合格。

    二、发展程序

    坚持做到“十步骤、三公示、六必须”,缺一不可。

    (1)发展团员工作的“十步骤”

    ①提交《入团申请书》;

    ②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,填写《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》;

    ③参加党团知识培训;

    ④培养联系人培养教育;

    ⑤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;

    ⑥确定为团的发展对象;

    ⑦团支委会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团委预审通过并填写《入团志愿书》;

    ⑧团支部大会表决通过;

    ⑨报送上级团组织审批;

    ⑩入团宣誓并颁发团员证、团徽。

    2)发展团员工作的“三公示”(在团支部及以上范围内公示)

    ①公示入团积极分子人选;

    ②公示入团发展对象人选;

    ③公示新发展接收团员人选。

    (3)发展团员工作的“六必须”

    ①团组织必须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培养联系人;

    ②党团知识培训时间必须不少于8个学时;

    ③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以上,并形成考察材料;

    ④在发展团员的团支部大会上,团支部的团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半数以上,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;

    ⑤上级团组织审批时必须对团员发展各个环节进行检查,并集体审议,表决决定,审批意见写入《入团志愿书》;

    ⑥发展团员中的程序环节必须实行过程纪实。

    三、发展名额

    2024年上半年我校拟发展团员282名,根据各二级团组织团员人数比例,分配名额见附件1。

    四、相关要求

    各级团组织要指导所属团组织准确理解工作要求、科学分配计划、做好学院统筹、规范发展程序,确保工作落实到位。

    校团委将对拟入团团员发放正式的《入团志愿书》和团员证,确认取得团籍。填表时,务必保证所填信息完整。低龄入团、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无法录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。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入团志愿书、团员证等团务用品的发放和管理,及时回收未使用的发展编号。

    各二级团组织需做好本单位上半年团员工作自查,做好本院系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情况报告,内容包括:2024年上半年团员发展计划表(附件3)、发展团员编号、志愿书回收情况(未使用完的计划及对应编号的《入团志愿书》)。向校团委报送纸质版时间另行通知。

    1.请各二级团组织于2024年5月24日前将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(附件2)、2024年上半年团员发展计划表(附件3)和新发展团员花名册(附件4)电子版报送校团委,联系人:陈雯;联系电话:13971138921;电子邮箱:hbzyjsxytw@163.com。

    2.新团员发展结束后需于6月7日前将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。

    3.各二级团组织要做好团员发展各环节公示工作。

    附件:

    1.2024年上半年各二级团组织发展团员名额

    2.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

    3.团员发展计划表

    4.新发展团员花名册

    5.团员发展写实簿

    共青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
    2024年5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