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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同意成立民乐团协会的批复

    发布时间:2017-09-21 15:27:01来源: 阅读数: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鄂职院青字〔201720

     

     

    关于同意成立民乐团协会的批复

     

    民乐团协会:

    报来《关于要求成立民乐团协会的申请》收悉。根据校团委《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经审核,符合社团登记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,同意成立民乐团协会,考察期一年,由教育与艺术学院团总支协助管理。第一届会长由郭晓峰担任。

    协会成立后,应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及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条例,自觉接受校团委以及校团委社团部的指导和监督。要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,为学校创建全国文明校园、建设全国优质高职院校做出贡献。

     

    共青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
   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

    主题词:成立 民乐团 批复 .

    共青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           2017921日印发 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