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职院青字〔2016〕15号
关于同意召开财经学院第十七次团代会、学代会的
批 复
财经学院:
你院呈送的《关于召开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第十七次团代会、学代会的请示》收悉。经学工处团委研究决定,同意召开财经学院第十七次团代会、学代会,同意大会议程:一、审议第十六届团总支工作报告;二、审议第十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;三、审议财经学院团总支工作章程;四、审议财经学院学生会工作章程;五、选举产生第十七届团总支成员;六、选举产生第十七届学生会成员。
特此批复
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
共青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二O一六年五月六日
主题词:召开 团代会 学代会 批复
共青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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